办公室(信访办)
1.负责检查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跟踪督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
2.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搞好相关议题的调查研究,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意见,为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参考。
3.负责起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综台服务工作。组织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事项。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经验。
6.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印、报刊信件收发等工作。
7.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新闻宣传、政治学习、机关考核、安全保卫、接待和内外联络协调等工作。
8.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车辆、办公设施管理、物品采购和管理、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检举和控告;承办上级机关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研究和分析信访事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疏导和教育工作;建立信访档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催办、督办工作。
10.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1.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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