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4月2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林永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全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生态报表总体评价B档,86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县生态环境状况稳中向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面对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宣传引导不够全面,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全民环保意识有待提高;乡镇垃圾清运、城镇清扫等环保运行经费严重不足;环保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公益性岗位减少,环保一线工作人员不足;个别单位“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环境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环境管理科技赋能不足,执法强度和密度不够。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完善治理体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客观认识我县生态环境的形势和短板,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巫溪范例”,确保完成今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一、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一要压实各级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意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生态环保事业中来,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要着眼长远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厘清部门与乡镇之间执法边界,打造高效规范的执法链条闭环。四要强化科技赋能,加快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应用,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二、深入推动环保突出问题整改。一要持续推动系列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时序打表推进,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二要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聚焦城区广场舞噪声污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生活垃圾转运、餐饮油烟治理等,通过问题整改,回应群众关切。三要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城区、乡镇集镇等重点区域,探索完善环境问题整改及管理机制,集中精力办大事。
三、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一要加大环保经费投入,要适当为乡镇配套环保经费,探索由财政资金、群众收缴、乡镇筹集等多渠道组成的环保经费,保障乡镇环保工作运行;增加环境保护公益性岗位配置,保障一线环保工作稳定运行。二要加快补齐管网缺口、修复管网病害,着力解决城区雨污混流和污水直排问题,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三要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步提升;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国控和市控断面水质达标;做严做实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加强畜禽粪污治理监管,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四、高水平打造美丽重庆建设“巫溪范例”。一要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稳妥推进“双碳”战略,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二要积极探索排污权、碳排放权、生态地票、林票等交易机制,用好用活生态产品价值,塑造“两山”典型示范案例。三要把打造美丽重庆建设“巫溪范例”与文旅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我县生态优势,打开对外展示“窗口”。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并于8月3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及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