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县开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执法检查
8月27日到28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县开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张学锋带队,市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王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先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慎、副县长陈钢参加。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通城水厂、万乐水厂、羊桥坝水厂以及部分群众家中,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现场交流等方式,对我县村镇供水情况、水厂运行管理情况、群众用水满意度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了解,并重点围绕水费收缴、水质安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检查。

座谈会上,陈钢详细汇报了巫溪县关于《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分别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作了补充发言。随后,执法检查组成员围绕村镇供水工程建设、水质检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内容,向相关部门询问了详细情况。
张学锋指出,近年来,巫溪县深入贯彻实施《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全县村镇供水能力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工作值得肯定。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共同关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逐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督措施,确保村镇供水工作更加有力有效。要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不断强化水质监管和水量保障,逐步健全管网管护机制,切实提升村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让广大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同时,要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扎实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因地制宜完善供水工程网络,切实将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更好满足群众对喝好水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