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4〕第5号
巫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第5号
巫溪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孝军等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7月5日巫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巫溪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的规定(试行)》,巫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孝军、朱思奎、黄文军、朱冬竹、周敏、刘勋贵、崔道全、唐庆、王定生等9名同志辞去巫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陈孝军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朱思奎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黄文军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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