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一、任命
谭清泉为巫溪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廷勇为巫溪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黎勇为巫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钟华明为巫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星星为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决定任命
余晓燕为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三、免去
谭清泉的巫溪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廷勇的巫溪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吕评的巫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罗应安的巫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四、决定免去
段家宁的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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