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6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民安全意识逐步提升、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所增强、整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法》在我县得到较好的贯彻和实施,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宣传效果不够好;二是责任落实不够严;三是监管效能不够高;四是应急保障能力不够强。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八五普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法》“六进”宣传,抓住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和电视等传统媒体,多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法的普及率和知晓率,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要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安全监管职责及分工,强化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县安委会统筹协调职能,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针对新兴行业,厘清安全监管范围及边界,加大重大危险源监管,杜绝监管盲区。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
三是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县人民政府要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安监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履职能力;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解决当前监管工作中编制、人员问题,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专家团队、专业机构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执法实效。
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县人民政府要科学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各项经费,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与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对安全事故防范应变能力;督促企业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水平;加强消防等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并于2024年2月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