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巫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巫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能文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全面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巫溪绿色崛起新篇章、加快推进巫溪现代化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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