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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来源: 人大宣传信息中心 日期:2018年12月21日

 

图为街道、社区、学校、企业代表发言(杨岱锦 摄)

 

 

 

图为座谈会现场(杨岱锦 摄)

 

 

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巨波强调,要让国家宪法日真正成为全县人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公民的“权利宣言日”、官员的“权力规范日”。

会上,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柏杨街道、宁河街道人民社区、供电公司先后围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落实宪法进行了交流发言。

邓巨波指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就是要落实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重要原则,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通过实施宪法,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的法律权威,增强全县人民、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维护党的领导的自觉性。

邓巨波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激发和弘扬中国人民的伟大民族精神,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保证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机关各方面、各层级的工作中,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中。

邓巨波强调,在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中,要确保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制定程序,遵循科学、民主原则,并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合法性审查。要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宪法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着力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公正司法,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要加强法律监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切实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

邓巨波要求,加强和改进宪法的宣传和教育,要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一以贯之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并注重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理念、载体、方式方法,通过灵活多样的手段、喜闻乐见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讲好宪法故事,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宪法确认的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感和坚定性。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尚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朱长伦、龙安全、张伶运、郑达扬,县政府副县长李先斌、陈寒冰,县监察委主任张志强,县法院院长郑峰嵘,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德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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