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人大新闻 > 人大要闻 > 正文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人大宣传信息中心 日期:2018年12月27日

 

图为座谈会现场(杨岱锦 摄)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巨波讲话(杨岱锦 摄)

 

 

12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巨波率调研组到县检察院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详细介绍了开展公益诉讼情况及做法,法院、司法局、环保局、林业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对各自执法情况及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等进行了汇报。

据悉,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县检察院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立案3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查建议29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7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件),获整改函复28件。

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及遇到的问题、困难进行询问,并表示通过这次调研,对公益诉讼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加坚定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邓巨波对县检察院能够充分认识公益诉讼职权的重要性和在公益诉讼方面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政策性强,牵涉面广,这离不开党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一步县检察院要进一步围绕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邓巨波强调,要维护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权威,各行政执法单位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与党中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精神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加强公益法律监督。要加强公益诉讼中的协作配合,各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检察机关对接,协调处置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营造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媒体、微信和邀请参与旁听公益诉讼庭审活动等方式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宣传,提升全民保护公益意识。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运用信息平台等方式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规范执法。

最后,邓巨波强调,县检察院要进一步研究探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如何保护民营经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安全、张伶运、杨尚林、郑达扬参见调研。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