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
12月1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工作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巨波,副主任朱长伦、龙安全、郑达扬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人民检察院2017年—2019年以来民事行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向人大主任会议作了报告。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2017年—2019年共审查办理民事检察工作95件,各项行政检察案件14件,为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会人员对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在民事行政监督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工作开展卓有成效。
邓巨波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民事行政监督工作,积极作为,切实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要不断研究和学习,增强监督能力、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要认真把握监督规则,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能;要突出履职,加强监督诉讼,纠正虚假诉讼和调解,监督形式要做到多样化;要应用现代化多媒体手段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院职能和办案要求的知晓率,为建设法治巫溪做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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