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3月7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先斌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洪兵、吴绍乾、刘家群、沈慎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黎中华,县人民法院院长饶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能文,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吴海龙等二十六位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先斌向本次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李先斌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五年,是我县发展历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也是全县人民团结一致、奋力实现“128”总体思路和“1235”工作目标的五年。李先斌要求,本次任命的人员要坚持加强学习,尽快进入工作角色;要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坚持协作联动,切实凝聚发展合力;要坚持严于律己,始终做到廉洁勤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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